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店員誤把100元發票打成一萬元 國稅局曝一招能解還免罰

誤開發票金額別慌,主動報備可免罰。圖/AI生成
誤開發票金額別慌,主動報備可免罰。圖/AI生成

本文共495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近期有營業人緊急向國稅局求助,表示由於新進店員不熟悉收銀機操作,將一張原本應該開立100元的發票誤登為10,000元,發現錯誤時,顧客已經離開,不知道該如何補救。針對此情況,南區國稅局指出,只要準備好四項資料並主動報備,且每年不超過三次,即可避免處罰。

南區國稅局解釋,營業人可準備申請書,並在其中詳列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銷售金額及該發票存根聯影本,然後主動向所在地的國稅局報備,營業人可在申報該期營業稅時,根據實際交易金額繳納稅款。

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若營業人在開立統一發票時發現有錯誤,應將原發票收回並作廢,再重新開立正確的發票交給顧客,然而,實際操作中,許多營業人往往因無法聯絡顧客而無法收回錯誤發票。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營業人在未被檢舉或稽徵機關未開始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更正並報備,且依實際交易金額申報,即可免予處罰,但要特別注意的是,每年只有三次容錯機會,超過次數則無法適用免罰規定。

國稅局強調,若營業人未依規定正確記載統一發票上的應行事項,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將按發票所載銷售額處以1%的罰鍰,金額不得少於1,500元,亦不得超過15,000元。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綜所稅5月申報 盤點4大類常見NG行為小心別踩雷
下一篇
財團法人可免稅?勤業眾信曝長照機構申報三大差異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