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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稅務局表示,業者經營各種旅館的房屋稅,會根據使用情形,而可能適用不同稅率。例如日租套房是按營業用房屋稅課徵,而汽車旅館的客房、辦公室雖適用營業用房屋稅,但車庫是按照非住家、非營業稅率來課徵。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率會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而不同,房屋使用情形若有變更,例如空間用途改為停車場、營業用途或其他非原用途,應在每期房屋稅開徵日的40天前,也就是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旅館業者向稅局詢問適用稅率。稅局舉例,若像汽車旅館一樓設有車庫,專供旅客停車使用,性質比照一般停車場,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以桃園市為例為2%;至於供住宿使用的客房空間及作為辦公用途的營業空間,則適用營業用稅率3%。
另外,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日租或短租服務並收取費用,無論自有或承租,均屬經營旅館業務行為,具營業性質,也應按營業用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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