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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買彩券中獎要繳稅?國稅局曝「兩種分法」差很多

許多人為了增加中獎機率都會集資買彩券。圖/聯合報系資料庫
許多人為了增加中獎機率都會集資買彩券。圖/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746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為提升中獎機率,過年期間不少民眾選擇以集資方式購買公益彩券,究竟集資後中獎的獎金分配是否需申報贈與稅?台北國稅局表示,若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不屬於贈與範疇,無需申報贈與稅;但若中獎者將獎金無償贈與他人,則會涉及贈與稅問題。

國稅局解釋,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身財產無償讓與他人,經對方允受而生效的行為,因此,多位民眾集資購買彩券並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屬於各出資者依約取得的權益,不屬於贈與行為,也就不需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表示,雖然集資購彩券屬民眾經常性活動,無需事前向國稅局報備,但為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建議參與者於簽注前妥善建立書面或電子紀錄。

國稅局建議,可先在紙本或網路表單中註明投注地點、日期,並清楚記載每位出資者的姓名、出資金額,以及實際繳款情形等細節,完成後,將相關資料拍照存檔,並分送給各出資者留存備查,這些紀錄不僅能作為中獎後獎金分配的依據,亦能在必要時提供國稅局查核所需的證明文件。

雖然集資分配獎金不涉及贈與稅,國稅局提醒,若中獎者將部分或全部獎金無償贈與他人,則需留意相關規定,根據遺贈稅法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超過244萬元免稅額時,需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中獎者若忽略相關規定,可能面臨稅務處罰,因此應特別謹慎獎金的運用。

此外,國稅局建議,在進行財務分配或稅務申報時,可隨時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諮詢,獲取專業建議與協助,避免因誤解規定而影響權益,並呼籲民眾在購買彩券時保持理性,量力而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財務負擔。

過年期間,彩券市場熱潮再起,但稅務細節不可忽視。國稅局說,民眾只要依規分配獎金,就能合法免稅;反之,若因疏忽引發稅務爭議,得不償失,因此,正確的稅務處理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最佳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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