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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擔任清算人 免限制出境

本文共336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清算期間,如有限制負責人出境必要時,應以清算人為限制出境對象,不過如果清算人是由股東選任的律師或會計師,則不適用限制出境規定,藉此保障專業人士能順利執行清算業務。

台北國稅局解釋,個人或企業欠稅金額達一定數量且符合條件時,主管機關有權限制其出境。然而在公司進入清算階段時,根據《公司法》規定,清算人是公司法律及清算事務的法定代理人,負責處理所有相關事宜,因此,若清算人需對外處理事務並且涉及出境,相關的出境限制應適用於清算人,而非公司負責人。

財政部曾發布解釋令,若清算人是由股東選任的專業律師或會計師,則不受出境限制影響,國稅局官員解釋,此安排有其考量,若限制這些專業人士出境,可能導致他們不願接下清算人一職,進而影響清算進度,甚至造成不必要延誤或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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