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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費調高至21萬元 明年報稅208萬戶可享減稅好康

本文共447字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今天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21萬元,較112年度增加8000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官員說,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是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12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萬9359元的60%計算,若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即21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合計數,該差額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官員表示,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此外,財政部於去年11月23日已公告調高113年度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這部分可增加減稅利益217億元,兩者合計增加減稅利益243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今天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21萬元,較112年度增加8...
財政部今天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21萬元,較112年度增加8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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