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notice-title img

美大選倒數,「天選之人」川普對上「民主黨女戰神」賀錦麗 誰能入主白宮?經濟、投資、對台影響大預測



不再通知
明天提醒
notice-title img

美大選倒數,「天選之人」川普對上「民主黨女戰神」賀錦麗 誰能入主白宮?經濟、投資、對台影響大預測



不再通知
明天提醒

生前房地稅 可從遺產扣除

本文共466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親人遺產中若有房屋、土地,當年度生存期間的房屋稅、地價稅(合稱房地稅),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計算方式是以應納稅額乘以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比率。

北區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在2023年3月20日死亡,名下遺留房屋及土地,2023年的房屋稅為7萬元、地價稅12.6萬元,甲君的繼承人分別在5月、11月繳稅。至於在遺產稅部分,計算可扣除金額時,分為兩部分來看。

房屋稅方面,課稅期間為每年7月至次年6月,甲君案例中,先用7萬元除以一年365天,算出每天應繳稅款,再乘上263天(2022年7月1日到2023年3月20日),得出5萬438元;地價稅部分,用12.6萬元除以365天,再乘上79天(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3月20日),得出2萬7,271元,兩者相加為7萬7,709元,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生前應納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所發生的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被繼承人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比率計算,再從遺產總額中予以扣除。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徵收抵價地 首次移轉享優稅
下一篇
凱博觀點/泰國投資限制 大解碼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