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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買中古車 留意三稅事

本文共391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公司剛開始創立起步時,通常需要較多資金購買設備,但也導致手上資金不足,此時若有用車需求,可能會向親戚朋友購買二手車,國稅局提醒,第一、無法扣抵營業稅;第二、可以申報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第三、若要作為銷售目的,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不得扣抵。

國稅局官員表示,營業人向個人買車時,因為個人無法開立統一發票,且營業人也未支付營業稅額,因此沒有扣抵營業稅的問題,但二手車屬於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只要備齊資料申請。

另外,國稅局提醒,購入二手車固定資產入帳,是按照取得的成本作為入帳價值,取得時的成本包含買價、運輸費和保險等相關費用,因此不管二手車買前已使用幾年,公司皆要將二手車購買時的總價,作為固定資產入帳。

若營業人為中古車商,購入二手汽車作為銷售用途,國稅局指出,可在銷售當期申報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方式為「購入成本÷(1+5%)× 5%」,不過當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則不得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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