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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去年度外僑綜所稅將於9月11日辦理第二批退稅,採「存款帳戶退稅」者,將在當日直接撥入指定帳戶。
國稅局指出,外僑綜所稅首批退稅已在今年8月1日撥入指定帳戶,外僑綜所稅退稅方式與本國人相同,除了一般退稅,也可採直撥退稅,納稅人只要在申報時,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新台幣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
國稅局提醒,申報時使用的統一證號應與金融機構或郵局留存的統一證號相符,若填寫證號或帳戶因故無法撥入退稅款,將另行開立退稅國庫支票通知納稅人領取;至於未採直撥退稅者,則會寄發退稅國庫支票給納稅人,由納稅人向金融機構兌領。
若選擇採存款帳戶退稅的外僑,未在8月1日、9月11日收到轉帳退稅,可向申報日當時居留地國稅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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