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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賠錢賣房還被追繳百萬稅金!納保官出手救了他

房屋被法拍賤價賣出,卻還要補繳稅金並不合理。圖為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路透)
房屋被法拍賤價賣出,卻還要補繳稅金並不合理。圖為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路透)

本文共607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老周曾是一家公司的老闆,但疫情期間因景氣不佳,公司經營不擅破產,廠房土地被法拍,沒想到最終賠了五百萬賣出,卻又被國稅局找上門,認定他要連補帶罰繳上百萬元,所幸,最終在納保官幫助下,重新核定財產交易所得為零元。

老周被逼到絕境找上納保官申訴說,自己公司破產,廠房土地被法拍,生計大受影響,今年又收到國稅局針對他被法拍的房屋核定一千多萬的財產交易所得,連補帶罰要繳到上百萬元,但這棟房子當初是以1億1千6百多萬買的,現在法院以1億1千1百多萬賣掉,不懂為何是虧錢卻要被課稅,實在太不合理。

納保官隨即進行調查,發現老周取得及出售房地皆源自法院拍賣,法院拍賣價格是參考估價公司的估價結果,經估價公司的估價結果,老周的房屋增值、土地貶值,所以才會產生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老周表示,不知道估價公司的評價依據是什麼,但事實上房地就是虧損出售,自己也沒有因此獲利,土地照常理說應該會增值,但這次估價卻是跌價的,而房屋自他取得後也沒有增建或改建,這次估價卻增值,實在有違常理。

納保官找來承辦人開會題出,認為當房地價格比例顯有異常時,基於實質課稅原則,稅捐稽徵機關應予以調整,老周此次不動產交易確為虧損,建議承辦人檢視相關事證,並參酌財政部1994年1月26日函釋及2012年8月3日令釋的解釋。

最終,承辦人接受納保官的建議,重新核定財產交易所得為零元,老周終於不用籌錢繳納虧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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