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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生前立下遺囑,指定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財產,經過八年爭訟,最高法院為這場家族紛爭做出裁定,認定遺囑有效。
家族企業在傳承過程中出現紛爭時有所聞,長榮集團只是其中一個案例,除了遺囑爭議,更有甚者,可能出現經營權爭議。面臨接班議題,如何「傳承」也「傳成」,又能保住家族和氣,是許多家族企業關心的議題,會計師建議,家族企業必須提前規劃,才能避免後代落入紛爭。
財富傳承避開爭議 還有這一招
安永稅務服務部營運長林志翔建議,企業主做資產傳承規劃,不能單只依賴遺囑,財產包括很多類型,像是股權、金融資產、不動產、現金等,應該運用工具規劃,其中又以股權牽動經營層面最為重要,家族可使用「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財產傳承。
林志翔舉例,台灣的上市公司股權,其大股東持有方式分成三種。第一種是「直接持有」,不管是生前贈與二代,或由遺產形式由二代繼承,都很難避免後代因某些原因處分掉股份,導致家族持股比例變少,可能產生對公司影響力降低、引來外面市場派覬覦,甚至內部家族爭奪等負面影響。
第二種大股東持有股權方式則是「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不過股東可以隨意轉讓,且法律上也不能用章程限制,如果有一天股份傳承給二代,二代因為彼此感情不好,可以隨時賣給別人,甚至是競爭對手。
上述兩種股權在面臨財產傳承時都有負面影響,因此,林志翔建議,家族企業最好透過「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方式傳承財產,由股東持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再持有上市公司股權,將可彈性規劃,且能為子女避掉許多日後糾紛。
林志翔進一步說明,「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方式,可以約定股權轉讓必須經過一定程序,像是股東轉讓需要經過幾分之幾股東會、董事會同意,或受讓對象必須是直系血親卑親屬,都可寫在章程中,避免未來股權外流。
發行「黃金特別股」 保障經營權
此外,「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還可以發特殊權力特別股(又稱為黃金特別股),以往普通股一股代表一票,但只要章程有經過合法決議有效,擁有特別股的股東,一股可以代表1,000票、1萬票等,可以自由定義,可以保障當選一定席次董事或監察人權利。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也能給予某人特定事項否決權,像是包括修改章程、合併、處分重大資產、減資等重大事項,若有定義在章程中,某人就能行使否決權,避免有些股東只看短期利益。
林志翔說,透過閉鎖性公司相關機制,創辦人能提前將財產傳承規劃完善,只要將章程設計好,未來在所有權經營權也會比較順利。
不動產傳承規劃 也有訣竅
同樣概念也能用在不動產規劃上,林志翔建議,購買商辦若想長期傳承下去,不建議使用個人名義購買,應規劃設定家族閉鎖性公司,若是個人購買,隨著時間推移,繼承人數增多,大家對於不動產利用將會產生許多意見,未來管理或運用處分時,將會遇到許多紛爭。
若將商辦投資規劃設定為家族閉鎖性公司,林志翔指出,可以在章程中先規劃不能隨便轉讓、發行黃金特別股等條件,且因為商業不動產是法人持有,不會死亡,未來都能規定持份是閉鎖性家族持有,將股權綁住,只能在家族內轉讓股權,商辦管理運用也只要多數決,就能決定出租等管理運用。
預立遺囑 要留意法律構成要件
非家族企業的一般人,手上留有現金、股票、基金、不動產等財產,林志翔建議,只要預立遺囑即可,不過要特別注意,因為遺囑每種類型有法律構成要件,若自己設計,一旦違反法律構成要件就會變成無效而白忙一場,建議還是要找律師或公證人草擬遺囑,將專業交給專家。
林志翔提醒,遺囑裡也能規劃將來遺產如何分配,例如王先生有兩個孩子一個老婆,若生前沒有遺囑,大家就都按照應繼分繼承,如果希望能夠讓特定人多一些,遺囑也可以交代,要多留給太太遺產,只要不要侵害特留分都有效。
不動產部分,林志翔指出,生前傳承就牽涉到贈與、買賣,若生前不處理就變成遺產,如果今天透過生前贈與買賣可以依照想法,移轉給特定人,且因為不是遺產,就不用擔心遺產分割遺產稅。
林志翔說,如果生前贈與要繳贈與稅、繼承則是繳遺產稅,要注意的是,贈與不動產要按照土地公告現值,所有權移轉要去繳土增稅,如果是繼承要繳遺產稅,但不用繳土增稅,因此一般民眾自住情況下,透過遺囑交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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