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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美食記得辦稅籍 必比登、Google評分列也清查參考

本文共554字

聯合報 記者呂俊儀/台北即時報導

無論各類冰品、手搖飲、特色小吃、夜市知名攤販等庶民美食到必比登推薦、Google評分,常成為媒體報導焦點,吸引消費人潮,但這可能會成為國稅局稅籍清查參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掌握稅源並遏止逃漏,每年均會主動蒐集相關資料,提醒營業人要注意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該局舉例,有營業人113年初即於轄內經營特色小吃店,網路平台評分高達4.8,卻未依規定於開始營業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未開立統一發票,經該局查獲始補辦稅籍登記,其短漏報銷售額640萬餘元,核定補徵營業稅32萬餘元,並依稅捐稽徵法處以罰鍰,三者相較擇一從重,按營業稅法規定處罰,裁處罰鍰16萬餘元。

北區國稅局說明,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稅籍登記,如果透過網路購物平台銷售商品,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亦應申請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者,得按次處罰。

另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經主管稽徵機關第1次通知限期補辦,即依限補辦者,免予處罰。一般飲食業每月銷售額如達起徵點8萬元者,應繳納營業稅;每月銷售額已達20萬元者,並應開立統一發票。如查獲逃漏稅情事,將依營業稅法規定補稅處罰。

無論各類冰品、手搖飲、特色小吃、夜市知名攤販等庶民美食到必比登推薦、Google...
無論各類冰品、手搖飲、特色小吃、夜市知名攤販等庶民美食到必比登推薦、Google評分,常吸引消費人潮,但可能會成為國稅局稅籍清查參考。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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