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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公布函釋,財團法人社區式、機構住宿式、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可免地價稅,且興建期間也可申請適用免徵。
台南市財稅局解釋,此次認定原則是針對長照機構發布一致性的認定準據,明定財團法人依長照相關法規,經地方長照機構主管機關許可設立的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其收費不以營利為目的,且不違反長照目的,可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且興建期間可享地價稅免稅。
財稅局說明,「興建期間」是以建照核發日至發給使照日止計算,財團法人應檢具登記證書、土地自有證明文件、建造執照、長照機構籌設許可,或核准擴充等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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