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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的法律/最低工資諮詢會...勞資新橋梁

《最低工資法》今年首度實施,接替過去基本工資審議制度,勞動部將於今年第3季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擬定首次最低工資數額。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低工資法》今年首度實施,接替過去基本工資審議制度,勞動部將於今年第3季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擬定首次最低工資數額。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1090字

經濟日報 黃維琛

《最低工資法》今年首度實施,接替過去基本工資審議制度,勞動部將於今年第3季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擬定首次最低工資數額。過去的「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是勞資溝通與交流的重要平台,未來將以「最低工資諮詢會」之形式延續,讓最低工資審議容納更多元意見,讓勞資雙方持續建立良好互動。

最低工資法在2023年12月12日獲立法院三讀,該法共計19條,有六大重點。第一,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審議。勞動部應設置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的最低工資審議會,每年於第3季召開會議,透過社會對話機制,擬定具有共識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

第二,明確審議參採指標。明定「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應參採指標,以維持勞工必需之購買力,並明定十項得參採指標,可就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綜合考量,讓審議機制兼具穩定與彈性。

這十項得參採指標包括: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

第三,完備議決與核定程序及行政院退回之重審機制。審議以共識決為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作成決議。定明最低工資核定實施程序,以及行政院不予核定審議通過的最低工資時,勞動部應再召開審議會審議,並將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核定。

第四,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勞動部將成立研究小組,成員涵括學者專家及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的部會代表,由該小組研析最低工資實施的影響,並就審議指標數據的變動幅度與未來變化綜合評估,作成研究報告及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審議會參考。

第五,確保勞工最低工資權益並定明罰則。明定勞雇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倘有違者,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可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第六,與基本工資制度順利接軌。明定最低工資公告實施前,仍繼續適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資數額,且首次訂定的最低工資不可低於原基本工資。另,其他法規有關基本工資規定未及修正者,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此外,過去以來,在基本工資審議制度下,勞資雙方透過每季召開一次的「基本工資工作小組」,作為勞資溝通與交流的重要平台。為延續勞資相互溝通、交流的精神,勞動部以「最低工資諮詢會」作為勞資對話平台,就當前經濟情勢交換意見,使最低工資審議更周延。換言之,最低工資審議制度仍會延續勞資交流互動精神,作為勞資對話平台。(本文由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口述,記者江睿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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