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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簽證案 不能遲交

本文共326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報稅季已結束,台北國稅局提醒,公司透過網路申報營所稅,屬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案件者,記得如期送交查核簽證報告書或上傳系統,以免被視為普通申報案件,導致影響盈虧互抵權益或交際費列支限額等租稅優惠。

國稅局表示,查核簽證報告書若以紙本或光碟寄交國稅局,期限為6月30日;若透過營所稅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最終上傳期限則是在6月29日。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委託查核簽證的會計師,透過營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查核簽證報告書及附件時,應仔細檢查檔案內容正確性、是否與附件類別相符或有無漏頁缺頁等。

官員表示,實務上曾發生漏未上傳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檔案,或甲公司申報案件卻誤傳乙公司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或上傳檔名雖為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實際內容卻是其他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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