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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綜所稅用取款委託書 國稅局:6/8前帳戶預留足額

本文共716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4日電

綜所稅申報期限倒數計時,台北國稅局今天表示,仍有170多萬戶尚未完成申報,建議民眾多善用手機報稅,儘速辦理;同時,民眾若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務必於6月8日前檢視填報扣款的帳戶,預留足額存款。

走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今年報稅季維持法定的5月1日至31日申報期間。財政部預估,今年綜所稅申報戶數約645萬戶,手機報稅3.0新增現金繳稅、申請延分期、附件上傳3大功能,可望帶動手機申報至135萬件。

台北國稅局長吳蓮英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截至5月23日止,已完成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件數約471萬件、占總申報件數73%;換言之,仍有170多萬戶未完成申報。

吳蓮英指出,手機報稅操作簡單,無須安裝APP,民眾只要利用智慧型手機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進入手機報稅系統頁面,按照螢幕顯示步驟依序操作,就可以順利完成報稅。

同時,吳蓮英表示,納稅義務人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綜所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將於6月9日零時起陸續辦理提兌作業,提醒民眾務必於6月8日前,檢視結算申報填報扣款的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提兌。

吳蓮英說明,若是因存款不足等原因,導致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國稅局將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並就未繳納的稅款,自結算申報截止日(5月31日)的次日起,至限期繳納補徵稅款之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她進一步舉例,納稅義務人A先生以本人帳戶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納稅款新台幣8000元,若該存款帳戶在結算申報截止日的餘額僅有3000元,且未補足存款,致提兌不足,國稅局將就不足的金額5000元填發繳款書,通知A先生限期繳納,並自6月1日起,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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