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otice-title img

親愛的讀者您好:

經濟日報 LifeStyle品味 全新改版,推出精緻的生活情報,內容包括時尚、旅遊、藝文、珠寶、精品、遊艇、汽車、醇酒、手錶...等。

誠摯邀請您,在緊湊的行程之餘,試著放下待辦事項,和我們一同欣賞生活裡的美好事物。



不再通知
明天提醒

土地重劃 地價稅減半二年

本文共3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民眾林先生來電詢問,家裡的土地日前參與土地重劃,近期已領取新的權狀,地價稅會如何徵收,是不是有減徵優惠。

稅務局官員表示,重劃地區內土地在辦理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作為原來的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日的隔年起地價稅減半徵收兩年,第三年開始恢復全額徵收。

推薦

稅務局說明,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兩年的規定,是以重劃後的土地為對象,而非以土地所有權人為對象,因此土地辦理重劃完成後,均享有減半徵收兩年地價稅的優惠,不會因為土地所有權移轉而影響其適用。

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重劃完成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寺廟用地及學校用地等優惠稅率或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的申請要件者,可於當年度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隔年開始適用。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11、12月千萬中獎發票5張未領 桃園買水果只花100元
下一篇
高股利所得族報稅 眉角多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