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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證券業出版品 適用稅率可望調降

財政部。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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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38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銀行業等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針對期貨業、證券業經金管會許可發行的出版品,其銷售額營業稅率將從目前的5%降到2%,預告期間60日,蒐集各界意見後上路,屆時尚未核課確定案件皆可適用。

金融業營業稅主要分為四種稅率,包括「銀行保險本業收入」、「非專屬本業收入」,兩者適用5%稅率;「專屬本業收入」則適用2%稅率;另外保險業的再保費收入適用稅率則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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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哪些業務屬於本業收入、哪些又屬於非專屬本業收入?財政部訂有認定辦法,藉此來認定適用範圍。

財政部近期預告「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其中針對證券業、期貨業出版品,現行規定一律認定為「非專屬本業收入」,適用營業稅率為5%。

未來修法後,針對須經金管會許可才能經營的出版品,其銷售收入排除於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而是屬於專屬本業收入,適用稅率將改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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