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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汰舊換新,改善空氣品質,行政院會昨(1)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措施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40萬元;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此案通過將有助節能減碳、降低空汙,朝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財政部表示,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規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的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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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環保署估計,截至今年12月底,仍約有7.8萬輛一期至三期的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為持續鼓勵汰舊換新,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環保署昨表示,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將至今年底截止,確定不會以原方案延長,會討論其他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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