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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花東震災,財政部賦稅署昨(22)日表示,昨日已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民眾因災受損車輛依據交通部相關規定,在明年3月底前報停、報廢者,稽徵機關會主動退還溢繳使用牌照稅。
賦稅署表示,汽、機車因天災受損,車主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並應在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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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花東地區地震災情,受災民眾亟需重建家園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昨日已函請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依監理機關資料辦理退稅,免由民眾提出申請。
財政部表示,日前花東地區發生規模6.8強震,財政部已成立「花東震災協助專區」,提供各項租稅減免、延分期措施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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