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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自主防疫期 雇主須照常給薪

本文共322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我邊境防疫措施逐漸鬆綁,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表示,自明(15)日零時起,原七天入境檢疫及七天自主健康管理「7+7」規定,改為三天人境檢疫及四天自主防疫「3+4」;勞動部表示,移工入境亦跟進、比照「3+4」,惟自主防疫期間不能外出工作,雇主須照給薪。

移工入境檢疫措施隨著疫情指揮中心的決策滾動檢討,由今年農曆年後「14+7」、「10+7」,目前移工入境檢疫是採「7+7」,亦即七天居家檢疫及七天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並經指揮中心同意,自5月27日起,取消移工入境七天居家檢疫後,應於同一地點完成自主健康管理之限制,亦即移工七天自主健康管理可不在防疫旅館中進行,此舉使移工防疫旅館占床數下降;而移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無症狀,更可外出工作,紓解缺工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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