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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刪除藝文及體育活動娛樂稅,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6)日表示,《娛樂稅法》部分內容確實有些不合時宜,雖不宜廢除,但可以調整,他承諾會在半年內找地方政府、專家學者、產業主管機關討論,並提出相關檢討、評估。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無黨籍立委黃國書分別提案,認為現行娛樂稅課徵不合時宜,提案修正娛樂稅法,刪除藝文及體育活動課稅項目,包含電影、職業性說唱、高爾夫球場等,今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討論,多位藍綠立委同聲認為,娛樂稅有調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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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娛樂稅前身「筵席及娛樂稅」在1942年訂定,當時政府提倡儉廉風氣,不鼓勵外出飲宴,1980年因社會風氣改變,筵席屬活絡經濟正常消費,因此廢止筵席稅但保留娛樂稅。
然而林楚茵指出,現今文創及影視音是國家經濟助力之一,若娛樂稅繼續存在,恐影響國家文創發展,如果免徵娛樂稅,將更促進文創產業發展,建議財政部應邀集各地方政府討論娛樂稅走向。
蘇建榮回應,不可否認娛樂稅有些項目不合時宜,但整體來看對地方政府還是重要的,財政部會在半年內思考未來走向,但因涉及地方稅收,因此也要與地方政府討論,哪些項目要課徵、哪些為模糊地帶,再考慮修法明確化,財政部半年內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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