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756字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提供獎酬股票、技術入股可享緩課所得稅優惠,財政部近期預告子法,共三大重點,包括生技醫藥公司應檢附文件、所得計算方式以及扣繳規定,預告期60日,各界仍可提供意見。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生技條例修法,擴大租稅優惠,除原本就針對因獎酬、技術入股取得新發行股票,可選擇緩課所得稅外,進一步參考《產業創新條例》,持有股票且任職或提供技術服務達兩年者,可選擇以「轉讓價」或「股票取得時價」擇低課稅。
財政部近日預告生技條例緩課所得稅辦法。首先在應檢附文件方面,官員表示,依規定,在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取得股票年度,生技公司在辦理營所稅申報時應檢附規定文件。
財政部規定文件包括經濟部核發的獎酬股票或技術入股認定函影本、董事會議事錄、股東會議事錄、技術投資授權契約書、獎酬股票相關文件、高階人員或技術投資人選擇緩課所得稅聲明書等。
其次,財政部預告辦法也更明確說明所得計算方式,可從「股票轉讓價格、贈與或遺產分配時價」或「股票取得時價」擇低計算所得並課稅。
針對個人技術投資人,也就是以「技術換股票」,若能提出技術研發或開發等成本、費用證明文件,則以實際為準;若無法提出,則比照產創條例對於 智慧財產權註 小詞典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指人類以本身的思想創作產生之精神上或智慧上的無形產物,包括音樂、書籍、畫作、電腦軟體、發明專利、商標等。為了保護這些精神智慧產物,以立法方式賦予創作人專屬享有的權利,例如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與著作權。 授權取得新股作法,以收益的30%作為成本及費用。
第三項重點是扣繳相關規定。適用緩課的高階專業人員或技術投資人,公司在給付股票時,可免辦扣繳。
不過若生技公司被經濟部否准申請、或撤銷審定函時,公司記得在一個月內補辦扣繳、並補繳稅款,只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可免加計利息、免處罰。
財政部官員表示,生技條例的緩課辦法基本上是參考產創條例既有架構,訂定申報時應檢附文件等細節。
此外,日前傳出財政部希望調高生技條例投資抵減的適用門檻,官員回應說,財政部僅建議通盤檢視是否有調整空間,並未堅持調高,經濟部後續會預告相關審定辦法。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