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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黃巧雯台北8日電
台灣高鐵今年發生2起行動電源自燃事件,已加強宣導。高鐵今天表示,旅客應使用合格行動電源,且隨身攜帶,如有變形或異常切勿攜帶,若不慎造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台灣高鐵今年4月、9月都曾發生旅客所攜行動電源自燃事件,分別造成車廂地板、椅子損壞,台灣高鐵事後都已求償。
針對近來時傳行動電源自燃事件,台灣高鐵發布新聞稿表示,呼籲旅客行動電源若有變形或異常發熱,切勿攜帶搭車或使用,並應使用BSMI或NCC認證合格行動電源,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不要將行動電源放置於皮包或行李內充電,而充電時應放在視線範圍處,以便一旦發生異常狀況,及時處理。
台灣高鐵指出,已於各車站公告,並在車廂跑馬燈加強宣導,也列在網站上的乘車須知,提醒旅客使用或保管行動電源不慎造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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