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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與國研院海洋中心簽署合作 共促科研與人才培育

本文共621字

經濟日報 宋依靜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與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於1月13日簽署合作協議書,由海大校長許泰文與國研院海洋中心主任孟培傑共同主持,雙方結合專業航海與海洋科學資源,本次簽約將有效運用雙方優勢及資源,共同推動海事相關學術研究及人才培育,發揮加乘效益,提升臺灣海洋海事的國際競爭力。

海大與國研院海洋中心於1月13日簽署合作協議書。海大/提供
海大與國研院海洋中心於1月13日簽署合作協議書。海大/提供

本次合作的主要內容包含,國研院海洋中心將於海大設立自動顯微拍照機巡迴科研服務據點,影像內容在科學研究及發表上非常關鍵,也是科學知識普及化的重要素材,國研院海洋中心提供之儀器為自行再開發,擁有更清晰、更精細的成果輸出,本次據點的設置將能夠提供更多資源供研究人員運用。

另外,為提升雙方的海洋科學研究能量,也將持續海洋雷達遙測資料分析及觀測技術上進行研究交流,並促進海洋探測專業人才培養。雙方承諾將盡可能提供所屬單位之遙測資料,以補足各自較為薄弱之觀測資料,提升研發能量。

由海大許泰文校長與國研院海洋中心孟培傑主任代表簽約。海大/提供
由海大許泰文校長與國研院海洋中心孟培傑主任代表簽約。海大/提供

此外,雙方將在船員培訓、研究船經驗分享與海事法規諮詢等方面密切交流,國研院海洋中心會提供海大學生在維運研究船及海洋研究等領域豐富的經驗和資源,並給予短期的船上工作機會,讓學生能於實務應用其所學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海大也將提供海事法規、國際海事組織(IMO)標準、船員管理規範及其他相關法規的專業諮詢服務,協助國研院海洋中心掌握最新的海事法規要求。

孟培傑主任表示,這次合作協議的簽署只是開端,未來也將積極拓展其他可能合作的項目。許泰文校長也表示,雙方應努力踐行實質合作,達到雙方合作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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