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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家淨零碳排政策及半導體核心產業對綠電的迫切需求,政府效法國外經驗推動「新建物設置太陽光電」,提供最關鍵的外部動力,帶動綠能新建築時代。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認同此項政策,強調太陽光電與建築融合,就像一把遮陽傘能為住家帶來隔熱、防水及長期收益等多重實質效益,並強化住家用電韌性。內政部規劃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先期推動,此類建物使照總數6%,產官學界已針對結構、消防、成本及後續管理四大核心面向建立健全配套,共創安全、穩健且永續的居住環境。
公會指出,這不只是能源轉型,更是守護台灣產業供應鏈的關鍵,台灣作為全球半導體製造重鎮,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綠電壓力。台電預計台灣科技產業至 2030 年的綠電需求高達 400 億度,台積電為首的半導體供應鏈,已悉數加入 RE100,承諾 2050 年前達成 100% 使用綠電,並將時程提前。隨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實施,及國際大廠(如 Apple、NVIDIA)對供應鏈減碳的嚴格要求,綠電已從過去的「企業社會責任」轉變為「關鍵商業門票」。
針對社會大眾關心的光電板極端氣候適應力,公會指出,考量台灣特殊氣候環境,現行法規已將光電設備的結構安全標準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依據最新修正之《再生能源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所有安裝之光電模組產品均須通過「正負向 5,400 帕斯卡(Pa)」以上之靜態機械負載試驗 (約相當於蒲福風級的 17級陣風),具備極佳的抗風性能。在結構安全方面,新建物在規劃階段即將太陽光電納入一體化設計,在興建時同步預埋固定件,不僅免除完工後額外「植筋」破壞屋頂防水層的疑慮,也都需要依照「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須由結構技師辦理結構安全計算及安全簽證,由專業結構技師進行固定下載重、活載重及風力力學安全簽證,確保建築物整體結構安穩無虞。
安全是永續發展的基石。在消防安全層面,內政部消防署已頒布《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讓第一線消防同仁在面對光電設施時,擁有科學化、系統化的搶救標準與防護指引,確保救災安全與效率。
公會強調,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絕非增加負擔,以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建築成本估算,增加光電設備僅占建築成本1%;另外台灣氣候炎熱多雨,光電可為建物頂層帶來隔熱省電與防水的附加價值,並可降低室內溫度。光電設備僅占建築面積 25% 至 50%,架高最高可達 4.5 公尺並可加設頂蓋,下方空間仍可自由運用,不影響屋頂既有空間。
在經濟與維護效益上,民眾可選擇自發自用或透過台電 20 年購售電合約保障來賺取穩定利潤,以 50 kW系統為例,透過躉購制度20 年總收益可達約 300 萬元,不僅可回收建置成本,剩餘收益更足以支應每年運維、保險及未來更換變流器的費用,不需動用原有住戶的公共基金,創造財務正向循環。
後續管理部份,公會多次在說明會提供相關建議,針對後續施行上新建物點交與後續營運維護方面,法規已建立嚴謹的移交機制。起造人(建商)在辦理設備移交予管委會前,須依法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文件之設置者變更為管委會或所有權人。點交時,建商提供的設備登記文件中已包含電氣承裝業與相關專業技師的簽證報告,物管公司及管委會可以此作為具法律效力的驗收佐證,免除專業技術落差的焦慮。
在後續維管上,法規要求維護紀錄應至少留存兩年;相關光電公協會亦已建立「合格維護廠商資訊機制」,能隨時為全台社區媒合具備專業資格與優良實績的維運團隊,確保發電系統 20 年以上的永續高效率運作。
理事長林新寶表示,新建物設置太陽光電透過結構、消防、財務及維管四大配套的全面到位,光電不再只是屋頂的設備,而是建築升級、資產增值、社區永續的代名詞。公會將持續扮演最強大的技術與媒合後盾,攜手社會各界,一同點亮台灣的綠色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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