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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集團(1609)長期深耕漁電共生,旗下志光能源一期漁電共生案場(總裝置容量85MW,占地面積 114 公頃),已於 114 年 11 月 14 日全區取得水產品產銷履歷認證,為漁電共生案場首例通過「集團式驗證」之案例,也是少數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修正草案正式發布實施前,即已完成全區產銷履歷建置的漁電共生案場。本案產銷履歷驗證係委託嘉義大學辦理,透過專業學術單位參與驗證,進一步提升制度之公信力與專業度。

大亞集團以「養殖為本」作為案場發展核心,每年投入逾千萬元經費改善養殖環境與設備,並協助養殖戶導入水質監測、遠端監控等智慧化養殖系統,持續提升養殖體質與穩定度,降低極端氣候與環境變動所帶來的風險。
大亞集團沈尚弘董事長表示,漁電共生不僅是發電與租金收益的結合,更是與在地養殖戶「共同經營、共同成長」的長期承諾。志光案場全區取得產銷履歷,是大亞集團落實 ESG、推動永續養殖與地方共好的重要里程碑,未來也將持續以此模式擴大至其他開發中案場,打造具示範性的永續漁電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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