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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電共生是太陽光電的重要選項,發展過程風雨不斷。台泥嘉義漁業共生案場因養殖戶無意養殖而遭撤銷容許,業者將尋求救濟,難題待解,引起市場關注。
一地兩用的構想立意良善,多數光電業者都用心投入,「真種電、假養殖」已不多見。太陽光電系統公會表示,漁電共生為漁民或地主帶來租金收入,對很賺錢的高經濟養殖業,未必會接受結合光電。整體而言,因天候災損變數,多數農漁業者只能求溫飽,難以奢望賺大錢。養殖不佳、後繼無人甚至荒廢停養的漁塭較能接受漁電共生。
農漁與光電一地兩用的共生設計,光電系統可阻擋強風烈日,有助作物生長。網室農園以網布阻隔強光及昆蟲,改以架高型光電系統,更加堅固耐用且方便人員機具進出作業。公會首席副理事長林新寶表示,今年多次寒流報到,未如往年傳出重大寒害漁業災損,漁電共生尤其是室內型案場,應是無聲的功臣。
營農型及漁電共生要有團隊且長時間累積經驗,業者對農漁業不在行,若成果不佳將面臨系統遭拆表,融資銀行也擔心風險而觀望卻步。政府有意導入養殖協會協助改善,卻引來反對聲浪,原因是業者與漁民及養殖產學界已有密切互動,加入養殖協會可能不能解決問題,情況反而更加複雜,製造更多問題。
林新寶說,各縣市養殖協會眾多,對光電的瞭解及養殖專業程度不一。養殖協會可提供養殖協助,若包括案場協調整合,權責應明確劃分。假設結果不如預期,責任全由業者扛起,就失去養殖協會加入的意義。「魚歸魚,電歸電」權責分流管理,才能增進漁業發展,達到漁電雙贏。(翁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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