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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吳秉鍇/高雄即時報導
中福(1435)1日公告,接獲證交所通知該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4月7日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打入全額交割股。
中福表示,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是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辦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中福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公告自4月7日起為變更交易方法。
中福並指出,公司未能於今年3月30日董事會通過財報前,取得投資公司即福興投資公司2014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報,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無法據以對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及其投資損益執行查核而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
公司方面將繼續向福興投資公司催促去年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報,待取得福興投資公司去年度經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報後,續請公司簽證會計師執行查核並提出更新查核意見。
據了解,中福3月30日曾公告,該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冠恆聯合對其去年度財報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根據公告中會計師揭露,此次對中福去年財報出具保留意見,主要是針對中福轉投資公司福興投資的財報無法適切查核。
另中福同步公布去年財報,去年稅後虧損約0.37億元,每股淨損0.27元;中福董事會並決議將不發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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