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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確診者不必「5+N」 專家提醒:防疫責任從政府變個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春節後將研擬第二階段口罩鬆綁,第二階段放寬措施會以正面表列方式,如醫院、長照機構及大眾運輸等高風險場所需戴口罩,其他室內則可免戴口罩。圖為民眾逛地下街。記者林伯東/攝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春節後將研擬第二階段口罩鬆綁,第二階段放寬措施會以正面表列方式,如醫院、長照機構及大眾運輸等高風險場所需戴口罩,其他室內則可免戴口罩。圖為民眾逛地下街。記者林伯東/攝影

本文共1333字

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編列的「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在今年6月底退場,為使未來緊急防疫措施及預算法源完備,衛福部日前著手進行「傳染病防治法」修法,預計分為二階段執行,年後將率先討論調整新冠肺炎病例通報定義,後續再討論將新冠肺炎從傳染病防治法第五類降為第四類。專家認為,病例調整對臨床治療影響不大,但經費來源應考量是否回歸健保體系,及明訂給付細節,確保未來醫療行政工作順利銜接。

立法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指揮中心緊急採購疫苗、藥品、口罩、快篩等「戰備物資」,並支應醫療、檢疫、補償等「作戰部隊」人力及物力開銷。隨著6月底特殊條例將退場,指揮官王必勝日前指出將規畫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解決緊急採購疫苗、快篩等防疫物資的當務之急,第二階段處理確診者隔離、檢疫隔離等防疫措施。

日本政府今宣布,將在5月8日調降新冠肺炎分類等級,等同於季節性流感,有望大幅鬆綁防疫限制。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我國尚未確定將新冠肺炎調降的時間點,但農曆年後會率先調整「確診病例定義」,改為只通報新冠重症,未來輕症可能不必再通報、也不會強制隔離「5+N」,但針對給付項目、輕症隔離等相關配套,須等年後與各部會作討論,也要向民眾做宣導。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中區指揮官、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黃高彬表示,新冠肺炎致死率逐漸輕微,臨床治療上可考慮視為呼吸道感染疾病,在過年前專家會議已有開會討論,但與會委員意見尚未聚焦,再加上我國指揮中心緊急開設,規定又更加嚴格,因此思考降級與否時,也要考慮是否暫停指揮中心開設,並將新冠肺炎回歸傳染病防治法內討論。

黃高彬表示,若未來新冠肺炎調降為與流感相同等級,或取消指揮中心開設,有可能取消全台各區醫學中心專責病房、專責加護病房開設,回歸原有的負壓隔離病房,比照流感重症,新冠重症也用同樣方式收治。不過目前專責病房、PCR費用及抗病毒藥物經費來源皆是紓困條例,未來是否回歸健保給付,至今政策尚未明朗,仍有待討論。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國內已累計4.2萬例新冠中重症患者的治療經驗,因此調整病例對臨床醫療並無太大影響,但未來若沒有指定開設專責病房,新冠中重症患者可能與其他疾病中重症患者同住一間病房,增加醫護人員、其他患者院內交叉感染風險,是否要做進一步防護,或設置新冠中重症集中治療區等,都是必須考量的問題。

洪子仁認為,目前新冠肺炎致死率約萬分之11,流感致死率約萬分之7,若新冠致死率能降到萬分之10以下,即可視同流感。我國已有7成6民眾已施打過3劑疫苗,有4成民眾自然感染,加上未通報確診者,國內應有7成5以上民眾確診過,社區已建立起免疫保護力。以長遠規畫來看,建議應將新冠肺炎相關支付包括PCR檢測、抗病毒藥物等,回歸健保系統,並明確定義行政流程,才能順利銜接常態化作業。

近日世界衛生組織將召開「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會議,是否將新冠肺炎從中移除,將會影響全世界防疫政策調整,也可能影響指揮中心調整口罩令、降級及解散速度。但他提醒,未來輕症確診者不強制「5+N」隔離,代表「防疫責任從政府回到個人」,當出現呼吸道症狀、或憂心被感染,就要自主戴上口罩,或是請假在家休息不出門,更是後疫情時代全國民眾的重要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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