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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原先僅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宣布,自12月10日起開放有條件探病,不過仍限制每天固定一時段,且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最多兩名訪客。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者,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四)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探病者不論疫苗接種狀態,應配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但探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三、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但符合前述例外情形時,得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並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不適用前述免除篩檢條件。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及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風險,進入醫院應佩戴口罩並遵循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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