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331字
衛福部食藥署及經濟部貿易局於5月11日起放寬每人限1次不超過100劑少量自用免證進口,海關統計,自5月11日至5月19日,已放行94萬2414劑新冠肺炎快篩試劑,協助民眾快速取得防疫物資。
關務署表示,5月11日彈性措施實施前留置864案,共計6萬5288劑,截至19日已配合彈性措施放行847案、達98%,計5萬6209劑。少數尚未放行者,是超過100劑個人自用量未能補具親屬身分證明文件,或涉其他違規情事,致未及時辦理放行,海關均已主動通知報關業者或進口人儘速依相關規定辦理。
推薦
關務署呼籲,民眾自行進口快篩試劑,務必符合主管機關彈性措施規定,自5月11日至6月30日,輸入個人自用快篩試劑,如進口超過100劑,應預先備妥代親屬購買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加速通關。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