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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在前夫趙建銘的診所留1星負評,指控對方對妻兒無情無義、疑似不當醫療行為,以及和許姓護理師糾纏不清等。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趙建銘不是路人,是「類公眾人物」,再加上陳幸妤評論的是醫術,基本上是可受公評之事,所以趙建銘再不爽也只能澄清一下,沒辦法告陳幸妤誹謗。
王至德表示,很多人誤以為只要講的是真話,就不會構成誹謗罪,不過法條不是這樣規定。就算是事實,如果所講的內容涉及私德,且與公眾利益無關的話,就算講的是真的,也一樣會構成誹謗罪。不過還有個規定是如果所評論的事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的評論的話,不予處罰。
陳幸妤評論醫療與診所服務的部分,王至德表示,確實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單就醫術評論而言,趙建銘很難提告。但若是過度延伸到純私德領域,如男女感情細節,法律界線就會比較微妙。
陳幸妤先黑後紅,王至德表示,過去鏡頭前的陳幸妤總是被醜化,不過許多私下接觸過的人幾乎零負評,看診和善,為人客氣,醫術精良,與鏡頭上的陳幸妤完全不同。在拆掉那些醜化的濾鏡之後,剩下的是真性情、不掩飾的陳幸妤。
他說,陳幸妤身為「非志願性公眾人物」,承受了半輩子不屬於她的鎂光燈與惡意。或許不是個完美的公眾人物,但絕對是個極其真實的自己。卸下政治家族的光環與包袱,陳幸妤早就用自己的方式,活出了最不偽善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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