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全教總批教育部人事修法牛步 不應先公後教、忽視教學現場特殊性

本文共684字

聯合報 記者李芯/即時報導

政府去年放寬公務人員育孫留職停薪相關規範,教育部亦隨之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但全教總今批評,教育部不僅預告程序草率,更忽視教師職務特殊性所涉的課務代理等問題,再加上先前身心調適假等修法爭議,展現出政府資訊不透明、程序怠惰等官僚惡習,呼籲公教人員法規不應「先公後教」,且人事法規應納入教育現場特殊需求,而非無差別抄襲公務員制度。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大法官早已確立「公教分途」原則,但每逢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修正,教育部必待銓敘部塵埃落定、甚至修法或函釋發布後,才緩步啟動教育法規修正。以近期配合政策修正的「育孫留職停薪」為例,公務人員體系早已大張旗鼓宣導修正成「不得拒絕」,教育部在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時,不僅預告程序草率,亦未見積極政策露出。全教總質疑,教育部是否刻意規避與基層教師溝通,試圖以「準用公務員」為由,忽視教師職務特殊性所涉及的課務代理與預算配套?

全教總進一步批評,近期新增的教師「身心調適假」,受限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強行併入事假計算。這種完全無視教師高強度情緒勞動、教學現場連續性需求的作法,讓美意淪為空談。教育部若只會照抄公務員法條,而不具備針對教育專業進行獨立法制評估的能力,實為行政失職。

全教總強調,教育部身為教育人員的主管機關,不應忽視行政慣性造成的權益侵害,全教總呼籲行政院應建立公教人事法規同步啟動機制,杜絕「先公後教」的落後時差。同時,教育部在修正涉及教師權益的子法時,應落實預告程序,並主動與教師組織進行實質協商。此外,人事法規應納入教育現場特殊需求,而非無差別抄襲公務員制度,確保教師基本權益、身心健康與教學品質。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大法官早已確立「公教分途」原則,但每逢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修...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大法官早已確立「公教分途」原則,但每逢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修正,教育部必待銓敘部塵埃落定、甚至修法或函釋發布後,才緩步啟動教育法規修正。本報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長榮新機將陸續交付 評估開航德里、波士頓等
下一篇
台南、屏東防高溫 吳德榮:4/23起由北而南轉雨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