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855字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太子集團洗錢案,起訴62名被告及13家公司,在押的核心幹部王昱棠、辜淑雯等9人移審法院,法院裁定9人全數交保, 有8人交保離去,僅妮爾公司會計主管鄭巧枚押返看守所,檢方認為交保金與犯罪所得不成比例,且全案有共犯未到案,有串滅證之虞,今晚6點已向台北地院提準抗告。
北檢指出, 被告8人均否認犯行,審酌本案參與洗錢之共犯人數眾多,尚有共犯在逃且遭通緝,且為跨國性之龐大犯罪結構,集團內部上下之間具有支配從屬關係,倘若被告等人具保在外,極易遭受犯罪組織上層人員或在逃共犯唆使,進而改變供述或證詞,不利於將來審判程序交互詰問之進行,而有勾串共犯之虞。
其次,本件洗錢金額高達上百億元,嚴重危害我國金融秩序及國際形象,被告等人經手洗錢之現金、豪車、豪宅、虛擬貨幣等財物,價值自數千萬乃至上億元,為社會輿論矚目,與原處分命被告等人所提出僅50萬元至500萬元之保證金,顯不成比例,縱搭配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替代羈押措施,仍不足以擔保被告等人逃亡及勾串之風險,故有羈押之必要。
9名被告昨天移審法院後,僅王俊國認罪,其他8人均作無罪答辯,法官諭知台灣太子公司負責人王昱棠500萬交保、天旭人資長辜淑雯400萬交保、陳志心腹李添特助李守禮150萬交保、尼爾創新公司登記負責人林揚茂150萬交保、妮爾公司會計主管鄭巧枚150萬交保、太子集團超跑管理者邱子恩50萬交保、太子集團水房要角陳韋志50萬交保、太子集團水房車手王俊國3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
移審庭訊時,虛擬貨幣水房要角的陳韋志,以「想回家照顧烏龜」為由請求法官交保,法官問「烏龜不是很長壽嗎?」,陳韋志回「因為我太太不會用」。據了解,陳韋志並非太子集團水房最高幹部,有必要溯源追查。
王昱棠則表示,檢方動偵查時,他離開太子集團1年半,美國制裁陳志時,他人在越南,未涉及不法;辜淑雯說,她在集團內只負責行政、人資、後勤事務,工程師等多數員工工作內容,都是直接報告給中國級主管,她對工程師開發博奕遊戲內容不清楚。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