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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團核心幹部辜淑雯不認罪...手機電腦全「重設」 稱逃亡不是選項

本文共1302字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太子集團(Prince Group)在台洗錢案,檢方查出集團洗錢金額高達107億元,起訴集團首腦陳志等人,天旭公司人資經理辜淑雯等9名被告偵查中羈押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調查,辜淑雯否認否認犯罪,並稱自己不是天旭公司最高行政負責人,表示資產都在台灣,「逃亡不是我的選項」。

辜淑雯指出,她只是負責行政、人資、後勤事務,而工程師等多數員工的工作內容,都是直接報告給中國級主管,她對工程師開發遊戲的內容不清楚。

她說,公司成立之初,她曾經找過律師替大家開過說明會,希望解除工程師的疑慮,讓工程師去發問他們做的東西是否有違法之虞,她真心覺得公司是合法經營,才敢找律師來公司開說明會。

辜淑雯也說,自己是大學畢業、獨居,必須扶養母親,名下也有不動產,扣掉貸款部分,資產有2000多萬元,因她人在看守所裡面,交保金必須由家人籌措,應該可以提出300萬元。

辜淑雯委任律師指出,辜只是人資經理,只為公司招聘員工,公司實質負責人是李添,長期不在台灣,李添將小章交給辜保管,辜都是聽命李添指示用印,只有在中後期,李添信任辜,關於例行性費用包括發放薪資、辦公室租金、水電網路費用等,不用再請示,但非例行的設備維修、尾牙費用等,都還是要問過李添才能同意撥款。

律師說,公司員會說辜淑雯是最高行政主管,是因為李添長期不在台灣,辜必須代替布達公司政策,才會有所誤解。另外,辜對於公司理解,是公司在台灣接受境外客戶委託,從事遊戲設計開發,至於軟體如何開發、境外客戶身分等,已經超出辜的職掌範圍。

律師指出,辜淑雯根本不知道天旭公司是否在台灣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人資經理不會接觸國外客戶,再者公司收受款項也確實用來支付員工薪資等開銷。

檢察官則反駁,辜淑雯頻繁出入我國,是太子集團成員,而集團在柬埔寨、英國、泰國、香港、新加坡等30幾個國家有據點,堪認辜有逃亡之虞,而辜否認犯行,若交保會影響其他共犯、證人,也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檢方指出,辜淑雯手機、公務電腦交給律師陳宗豪保管,再給李守禮,被扣押後發現,全被還原至出廠模式,確實有湮滅證據的事實,且太子集團是跨國犯罪組織,各國執法行動都還在進行中,新加坡警方也發布新聞指新加坡籍主管陳秀玲才剛從新加坡逃亡被通緝,疑似逃往柬埔寨。

再者,李添也還在逃匿中,天旭公司登記負責人楊星發也被新加坡警方逮捕,相關人等都是與我國5家公司犯行密切相關。另外,太子集團在美國被起訴,陳秀玲就緊急召開台灣高級主管又對會議,其中就包含辜淑雯。

辜淑雯澄清,陳秀玲開會是在另一個會議室召開,而她是在隔壁會議室等律師,並沒有參與會議,且她的電腦交還公司,純粹是因為公司結束營運,才會透過陳宗豪交還給IT人員,手機也是公務手機,必須歸還給公司,。

她說,證據都已經被查扣,她不會逃亡,她的資產都在台灣,逃亡不會是她的選項,因為台灣是她的生活圈,如果要逃亡的話,「事發我就可以一走了之,但我選擇留下來收拾天旭結束的殘局。

律師最後指出,辜淑雯在日本雖然有置產,但只是單存投資,她對日文聽說讀寫均不熟悉,且太子集團是否構成犯罪,目前沒有確定司法文書佐證,檢方以美國起訴書作為證據,但高院已認定為行政文書,不能作為證據資料。

天旭公司人資經理辜淑雯(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天旭公司人資經理辜淑雯(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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