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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媽媽》替身演員頭部墜地重傷 最高開罰30萬元

本文共606字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民視熱播中連續劇《豆腐媽媽》一名蘇姓男替身演員,1月20日於拍攝時被要求自工地四節高台鋼架墜下,意外墜落在一旁水泥地上,頭部直接著地受重傷,6日中午11時出院返家休養。勞動部轉知,桃園市勞動檢查處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對劇組開罰30萬。

桃園勞檢處表示,針對媒體報導民視連續劇《豆腐媽媽》拍攝期間,桃園市轄內發生替身演員墜落職業災害事故一事,桃園市政府高度重視,已即刻啟動相關調查與行政處理作業,以確保罹災者勞動安全與權益。

桃園勞檢處指出,其於獲悉事件後,已主動掌握事故發生經過,並派員進行勞動檢查與事實釐清,針對事故現場之作業方式、安全防護措施、風險評估及相關管理作為進行全面檢視,同時要求事業單位配合提供必要資料。

桃園勞檢處提到,另針對拍攝作業涉及高風險動作或特殊危害之情形,將一併檢視事業單位是否依影視業職災預防指引規定辦理安全教育訓練及必要之防護措施;如有違反法令或未依指引落實安全管理情事,將依法辦理。

綜合行業科科長郭翼維指出,經查,劇組未確實辦理防止工作者自兩公尺以上高處墜落危害之預防措施,後續將就違反職安法規定部分,依法裁處最高30萬元。

桃園勞檢處強調,無論工作型態為長期、短期或臨時性,只要涉及人身安全之作業,事業單位均應善盡職業安全衛生責任。未來亦將持續透過勞動檢查、宣導及輔導機制,督促影視製作單位依循職業災害預防指引辦理,防止類似事故再度發生,確保從業人員之工作安全與基本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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