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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有民眾誤信詐騙集團投資虛擬貨幣,繳398萬擔保金輕鬆獲利3980萬元話術,被騙180萬元。警方獲報後,逮捕已多次擔任車手的陳姓男子,依詐欺犯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陳嫌獲准。
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張益新今天表示,日前接獲報案,稱被LINE網友詐騙,對方誑稱投資某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可賺取暴利,要她繳交398萬元擔保金,可以輕易領取投資平台獲利款項3980萬元。
被害人表示,她提領現金後,詐團派人冒充幣商到府收款,再由假冒的客福人員兌換詐團指定的假APP錢包虛擬貨幣,讓他被騙180萬元。
花蓮刑大上月在吉安火車站埋伏,逮捕假冒投資公司服務員及幣商,負責面交的陳姓車手,查扣提款單2張、服務證影本5張、操作協議書5份、收據、犯案用手機及現金90萬元等證物。
警方查出陳嫌先前已經多次擔任詐團車手,有反覆犯罪之虞,依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並建請檢方聲押,檢方複訊後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張益新表示,個人幣商到府收款是常見的詐騙手法,請民眾注意,以免上當,若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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