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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完九天連假後,不少上班族明天得補上班,為了提供更多福利,部分企業透過補班日不用上班吸引人才。但是如果企業還是要補班,是否可以強迫員工用特休或補休?或是不准員工請假,一律要上班?104人力銀行整理補班日常見3大假勤問題,協助上班族秒懂企業做法是否合理。
Q1:補班日股市休市、因沒業務要處理,公司強迫補班日放特休假,可以嗎?
A:不可以,現行《勞基法》規定,「特休」、「補休」皆屬勞工權益,應由勞工自主安排,雇主不可於指定日期強制員工使用「特休」、「補休」休假,否則將會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查證屬實將處2至100萬罰鍰。
Q2:補班日不想連上6天班,想請特休,卻被公司以業務繁忙不准假,可以嗎?
A:不可以,當勞工排定特休後,企業只有「具備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且「已與勞工協商調整」,才能變更勞工排定之特休日期。除非「勞工如於所排定之特別休假日期休假,將同時嚴重影響資方之營業自由,致生資方或第三方之重大損害而顯然失衡」,雇主才可單方否決勞工排定特休。若不准假,將會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查證屬實將處2至100萬罰鍰。
Q3:補班日因家中小孩還在放寒假需要照顧,能請家庭照顧假嗎?
A:可以,補班日當天有照顧小孩需求,可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以7天為限,公司不得拒絕但無薪,超過7日則可改申請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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