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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今天說,113年地方特考、離島特考原提報需用名額1749名,院會今天通過增列需用名額451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合計需用名額為2200名,其中地方特考2152名、離島特考48名。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民國113年地方特考、離島特考預訂於12月7日到9日舉行考試。這2項考試原提報需用名額1749名,為因應用人機關新增任用需求,考試院召開會議,通過這2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451名,其中地方特考446名、離島特考5名。
考試院說,這2項考試用人機關原提報的需用名額共計1749名,經考試院會議通過並公告在案。因應用人機關仍有任用需求,考選部向考試院提報這2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451名,其中地方特考446名,包含三等考試290名、四等考試156名;離島特考5名,包含三等考試4名、四等考試1名。
考試院指出,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2項考試需用名額合計為2200名,其中地方特考2152名,包含三等考試1315名、四等考試837名;離島特考48名,包含三等考試27名、四等考試21名。
考試院說,依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規定,各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案,考選部應報請考試院核定。由於這2項考試將在12月7日到9日舉行,為使應考人在考試前知悉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資訊,維護考試公平性並提升到考意願,增列需用名額案應屬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的「緊急必要事項」。
考試院表示,因此依規定召開113年11月14日會議,通過這2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案,使考選部得以辦理後續公告及試務作業,維護應考人權益及符應機關用人需求。
考試院指出,地方特考、離島特考是地方政府機關延攬人才重要管道,增列需用名額案攸關應考人權益及機關人力進用能否及時滿足,依規定須經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考試院有必要在看守期間召集會議准予增列,使這2項考試辦理得依法定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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