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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BOY的「冰感A級冰科技柔滑膚觸冰鋒被」,在廣告上標榜Q-MAX值達史上最涼0.432,被公平會發現,有其他品牌的Q-MAX值比0.432還高,也就是比冰鋒被更有涼感效果,因此認定「史上最涼」與事實不符,開罰5萬元罰鍰;卓星公司也對此發表聲明。
公平會表示,卓星有限公司在ONEBOY HOME網站銷售「冰感A級冰科技柔滑膚觸冰鋒被」商品,廣告刊載「Q-MAX值達史上最涼0.432」文字,讓人認為該商品的Q-MAX值達0.432,為史上最涼的涼被商品,但經調查發現,他牌商品的Q-MAX值為0.535,比冰鋒被的Q-MAX值0.432更高。
公平會解釋,依據SGS公司提供意見,冰鋒被與他牌商品的測試報告皆為參考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687 L3272執行,2份報告的測試方法、測試設備、測試環境、測試條件及測試標準皆相同,Q-MAX數值越大,表示織物接觸人體時單位面積的熱量流失越多,會產生較佳的瞬間涼感效果,因此認定冰鋒被廣告不實。
公平會提醒,業者於廣告使用最高級用語連結客觀陳述,應該要有所依據,而且要隨時注意廣告的宣稱是否仍與實際情形相符並隨時更正。
對此,卓星公司表示,去年推出「冰鋒被」,經SGS檢測Q-MAX值達到0.432,涼感紗標準為0.14,當時查詢市面上產品確為最高涼感值,因此我們使用「史上最涼」作為廣告用語,旨在傳達產品卓越的涼感效果,隨著市場的發展,已於8月份修正了廣告內容,不再使用「史上最涼」的字眼,對於廣告用語未能及時更新而可能造成的任何不便,深表歉意。
卓星公司指出,將進一步加強內部審查機制,確保廣告宣傳與實際情況相符,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感謝消費者和各界對我們的支持與關注,將繼續努力,提供更優質的產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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