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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有條件合憲」 廢死團體:正向起點 承認現行制度有問題

本文共877字

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憲法法庭審理死刑釋憲案今宣判「有條件合憲」,廢死團體下午開記者會表示遺憾,認為大法官錯過廢除死刑機會,將持續協助37名死囚,避免再有死刑「被害人」,也呼籲政府停止死刑,積極廢除死刑制度。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說,今憲法法庭判決結果顯示,民意改變不易,但死刑程序問題已被看見,且實體部分,目前37名死囚中有許多人本不該被判死刑;此前之所以反對憲法法庭做出限縮性合憲解釋,是因美國許多大法官原本也以為死刑可改善社會,後來卻承認錯誤,死刑並不會改善社會狀況。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說,此次釋憲案內容矛盾,既認為人的生命珍貴,卻可透過死刑制度剝奪,是屈服於應報論與社會長期形成的錯誤認知,死刑是無效且殘忍的刑罰。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林永頌說,可惜台灣大法官仍對死刑做合憲解釋,許多民眾仍認為執行死刑制度會讓治安狀況變好,其實不然,這幾年死刑執行數降低,治安狀況是變好。起初投入替代死刑推動工作,協助冤獄者平反,在救援徐自強時就納悶,「為何這樣也能判死?」後來發現許多個案,辯護律師甚至還沒拿到資料,當事人就被「執行」掉了,「我們怎麼對生命如此粗暴?」,希望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日後更深入研究社會安全網、犯罪問題。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此次判決是台灣邁向廢死的正向起點,大法官承認現行制度有問題,死刑是殘酷的,並不會讓我們更安全,將持續敦促政府停止執行死刑。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副執行長柯昀青說,可惜死刑制度持續存在台灣,判決中指出將更謹慎調查刑案事證,此見解無視過去國內外研究及經驗,冤案是司法體系下系統性的錯誤,台灣至今已有7名冤獄平反者,「這代表我們是會出錯的」,死刑制度則讓冤獄平反更困難,當事人都被執行掉了,如何蒐證、自我辯護?

針對媒體詢問,國民黨也對宣判表示遺憾,台灣廢死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或許該問大法官為何做出讓大家都感到遺憾的判決,但廢死是跨政黨的共識,過去不論藍綠都簽署相關人權協議;張娟芬則說,生命權是所有權利的基礎,只有0跟1,只要死刑制度存在,就會有人擴大適用的問題,這就是不支持死刑制度存在的原因。

廢死團體下午開記者會表示遺憾,認為大法官錯過廢除死刑機會,將持續協助37名死囚,...
廢死團體下午開記者會表示遺憾,認為大法官錯過廢除死刑機會,將持續協助37名死囚,避免再有死刑「被害人」,也呼籲政府停止死刑。記者李隆揆/攝影
廢死團體下午開記者會表示遺憾,認為大法官錯過廢除死刑機會,將持續協助37名死囚,...
廢死團體下午開記者會表示遺憾,認為大法官錯過廢除死刑機會,將持續協助37名死囚,避免再有死刑「被害人」,也呼籲政府停止死刑。記者李隆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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