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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台版「地面師」真實上演!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盯上台中退休的7旬葉姓老婦,以假檢警詐騙誆稱她被冒名洗錢,葉依指示交付4700萬元現金仍不夠,詐團又仿日劇「地面師」手法,帶葉去質押借貸名下7棟房產,再騙得2600萬元,葉損失7300萬元才知上當。(詳請請見:台版地面師上演…台中婦慘遭騙7300萬 7棟房子被抵押)
台灣影音平台上架一檔名為《地面師》的日劇,其中,地面師一詞意外掀起討論,不少讀者第一次看到這個詞,有人猜測可能是法師、或是會使用巫術的術士,不過,真實身分可能會令不少人感到驚奇,甚至,它本身就是一種犯罪,《經濟日報》整理相關資訊,帶領讀者一同了解地面師這個既黑暗又神秘的職業。
地面師是什麼?
如果你開頭想著這會不會是什麼巫師、術士,那就猜錯了,地面師(じめんし;Ji men shi)一詞主要出現在日本,對象為利用偽造文件和身份冒充他人,以騙取土地、房產等不動產為目的的詐騙者,台灣有也有利用類似手法的犯案模式,不過,是以房仲詐騙、房地產詐騙等方式,出現在新聞版面上。
而地面師也通常會有地面師「們」,透過集團式犯案,成員會分別假扮土地或房產的所有者,或是冒充房仲等身分,再利用偽造文件騙取信任,最終將這些虛的土地所有權,賣給不知情的買家或抵押給銀行,詐取高額金錢、獲取貸款。
近年金額最大 積水屋房東詐騙案
說到地面師,不得不提到,2017年震驚房地產市場的積水屋房東詐騙案(以下簡稱積水屋事件),因為日本許多土地多為私人的,所以建商若想買地蓋屋,若不想透過仲介進行,則必須與屋主直接進行交易買賣。
而積水屋事件就是發生在當時的東京品川區西五反田一處百年歷史旅館,該塊地位處精華地帶,不過,所有權的女主人並不想賣,與建商僵持已久,就在建商苦惱不知該如何拿下這筆土地時,看準有利可圖,地面師趁虛而入。
假屋主簽約 建商掉入圈套
2017年初傳出女主人因病入院,並有意賣房,接著出現一名「中間代理人」主動聯繫積水房屋公司的次長,積水房屋為日本老牌超大型建商公司,版圖橫跨亞洲,財力也相當可觀,積水看到商機,兩人熱線。
在確認雙方意願後,地面師接著以假護照、證件、並附上偽造的合約書進行簽約。代理人帶上假女主人、自稱女主人「會計師」的另一位地面師,以及其他同夥先後出席相關會議,增加可信度。積水房屋公司答應代理人開價的70億日幣轉手價。
會計師方提出急需用錢需求,公司部分決議先匯2成款項(14億日幣),並約定三方簽約確認不會轉手給其他建商,最後,敲定最終交手日期,當中,儘管公司方有發現部分「問題」,但礙於時間窘迫,且獲利實在太驚人,最終都被忽視掉。
移交失敗才知被騙 為時已晚
雙方將推進度推到進入法律程序,至法務局申請過戶地產,法務局通知地產產權人,也就是女屋主,屋主察覺有異,主動致信給積水房屋,然而重要挽救的訊息,卻僅被當成同行眼紅所發的惡作劇信件而不予理會。
積水房屋公司還與代理人達成協議,雙方同意提前簽約交付房屋,公司最終再匯出尾款49億(另有7億被以另外協議抵銷),地面師集團趁法務局移交過戶的空檔,將不法獲利洗出帳戶,積水房屋接獲移交失敗消息,才知被騙,進而報警。而這塊地產產權早已轉移至原女屋主的弟弟名下,而女主人早在日前離世。
老牌建商陪演劇本 栽了個大坑
從積水屋案件來看,地面師通常會假冒屋主、買方,或是造假行情,甚至扮演賣方債主等方式脅迫、詐騙不知情的房地產投資人、建商。從制度面來看,首先,金額10億以上的案子對許多公司來說都是大案子,按理來說需要長時間的接洽、核實、把關,積水屋卻為拔得頭籌,選擇忽略。
另外,這起事件後半部分,建商想靠法律討回不法所得無果,而問題就出自是否有「履約保證專戶(履保專戶)」,簡單的說,在台灣,雙方交易時,匯錢會先匯至專戶,待商品確認無誤正式交屋後,銀行才會將價金交付給賣方,以保障交易流程安全。然而,在日本,卻是匯至仲介公司的帳戶,因此,讓地面師有機可乘。
無風不起浪!列出時間軸,可以發現,數件地面師詐欺案件發生的時間點,落於景氣相對較好,或是房地產熱銷的時期,因為詐騙房地產,在當時,儘管不開發,只靠轉手,還是能大賺一筆,有心人士自然不會錯過,就算一條魚沒辦法從頭吃到尾,啃魚骨都賺。
台灣有地面師?又該如何預防?
台灣近年掀起房市熱潮,儘管政府祭出鐵腕打房政策,但就目前來看,仍是治標不治本,再加上改編真實事件的日劇《地面師》推波助瀾,讓不少購屋民眾、投資人擔心,是否也可能會遇到相關詐騙案件。
未繼承遺產成下手目標
我國近日破獲一專門鎖定無人繼承遺產、房地產,進行過戶詐騙集團,成員合計51人,而主嫌為不動產開發公司負責人,看準地政局的未辦理繼承土地或建物列管名冊,調閱資料尋找目標,再夥同地政士成員、律師,偽造租賃契約、遺囑等相關資料獲取暴利,案件遍及北市精華地段,不法所得約1.4億。(延伸閱讀:台版「地面師」詐騙上億元不動產 逮律師、警察、里長)
根據警方指出,集團先行調閱地政局相關資料,再利用成員警方、戶政人員身分查詢了解被害人家屬與自身個資,後再由律師、地政士身分成員,偽造相關文件(租賃契約、遺囑),騙取不知情鎖匠信任,開門進入被害者屋內盜取相關證明,並以此作為詐騙物件或加以竄改編撰後利用,最終,前往地政機關辦理相關手續,盜取被害人產權。
除此之外,根據《經濟日報》整理,台灣確還有過數起類似的房地產詐騙案,不過,專業程度、集團作案模式皆不及日本積水屋事件,但就算如此,我們仍須謹慎提防相關詐騙案件的發生。
若要確保房地產買賣,或尋找適合投資房地產,在雙方簽約前,切記一定要確實查證屋主、土地所有人身分,若過程由房仲經手,則必須確認對方為有口碑的房仲業者,勿貪圖小額仲介費價差,反而虧了大錢。
此外,詐騙集團為取得受害人信任,會提供相關偽照資料予以佐證,這時,我們可以從源頭就保護好自己個資,避免透露過多自身訊息,也要對交接的買賣家有一定了解,以此防範。
最後,買賣房地產免不了比較,但當對方以「低價」或「快速」要求交易,則須留意詐騙風險,俗話說貨比三家不吃虧,也可以諮詢專業地產人士,避免最終落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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