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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在國際上享多國免簽證的優惠待遇,不過審計部報告指出,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國家,從去年年底的171國降為166國,外交部說明原因是因為部分非洲國家因政治因素,取消給予國人電子簽證待遇。
審計部日前公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內容指出,政府為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便利,持續推動外交部及駐外館處爭取各國(地區)給予持有我國護照者可享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待遇。據外交部統計近 5 年度(108 至 112 年度)推動爭取國人簽證情形,新增給予國人電子簽證待遇者,計有阿根廷、沙烏地阿拉伯、蒙古及俄羅斯等4個國家;新增給予國人免簽證者,計有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and Barbuda;中美洲島國)及泰國等2個國家(泰國給予暫時免簽證期間至113 年11月11日)。
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止,給予國人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地區)計有171個,較105年8月底的164個,增加7個,創近年新高,不過截至113年4月底,略減至166個,據外交部說明是由於部分非洲國家因政治因素,取消給予國人電子簽證待遇、哈薩克取消原給予國人預審制落地簽證待遇,及哥倫比亞限縮國人免簽證待遇等。
審計部報告檢討外交部指出,上述國家給予國人簽證待遇取消或變更或限縮,駐外館處等被發現未能有效掌握,導致有逾一個月以上未更正網站資訊,如哥倫比亞112年6月2日起變更限縮國人免簽證條件,外交部網站免簽、落地簽、電子簽證資訊專區於112月7月21日才將哥倫比亞從免簽國家名單中移除,恐影響國人出國安排。
報告也指出,據亨利護照指數(Henley Passport Index)資料,給予我國國人免(落地)簽證待遇國家(地區)數,由105年度的137個,增至107年度的148個,108 至112 年度期間多能維持在145個以上,惟113年度截至3月底減至143個;排名部分,以105及107年度較佳,排名第29名,其餘年度排名介於第31至35名間,以112年度排名第35名最低,較107年度下降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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