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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活動近年蔚為風潮,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全台共有1790處露營場,僅191處合法,約1成左右。交通部去年7月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輔導面積未達1公頃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露營業者合法化,但截至去年12月底僅26家提出申請,且均在土地容許審查階段,通過家數掛0。
根據觀光局統計,全台不合法(含待清查)露營場佔近9成,共1599處,前4多縣市依序為南投縣342處、新竹縣323處、苗栗縣296處,其中,違反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都市計畫法占62%、違反農業發展條例占27%、違反森林法占4%。
此外,去年12月馬來西亞一處無照露營地被土石流掩埋,造成多人死亡,全台也有148處露營場位於環境敏感區,包括水庫蓄水範圍、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等森林地區、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或優良農地及土石流潛勢溪流、海堤區域等。
內政部去年7月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交通部同步訂定「露營場管理要點」,輔導面積未達1公頃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露營業者合法化。根據統計,全台1公頃以下小型露營場約占7成,截至去年底僅26家提出申請,申請率2%,通過率掛0。
觀光局表示,交通部去年12月邀請相關部會成立「中央機關露營管理協調聯合督導小組」,18日召開第一次會議已達3項共識,包括今年3月底前將辦理北、中、南、東4場次露營場輔導座談會,邀請各部會就露營場申設階段涉及法規回應地方政府、露營公協會及業者;6月底前輔導重點地方政府辦理露營場申設相關事宜;針對位處環境敏感區非法露營場優先取締,落實審查業者所提送的緊急應變、緊急救護及遊客疏散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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