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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法規不足 學者籲修法定位重劃者角色

本文共777字

經濟日報 張瑞文

面對經濟發展,各地方政府都積極辦理都市計畫,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上周六舉辦都市土地開發的工具與選擇座談會,除詳細解釋自辦、公辦重劃和區段徵收的差別,對於目前法令缺乏重劃公司在自辦重畫中的角色,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何彥陞希望政府修法,正視重劃公司的地位,達到良幣驅逐劣幣的結果。

何彥陞表示,目前現行市地重劃相關規範,礙於平均地權地條例有其立法背景與目的,無法完整地規定其相關機制;而透過研修兩辦法作為制度修改之方式,則面臨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問題。市地重劃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利與義務甚鉅,僅以兩法規命令作為規範,位階似有不足。

同時不管在公辦自辦重劃,大部分地主都是直到土地要被重劃前,才開始思考個人權益問題,造成核定後產生不少紛爭,何彥陞主張,應該在公聽會時期就公布細部計畫,讓地主意見納入計畫中。

不過何彥陞也承認,自辦重劃必須仰賴高度專業,「太多細節太難了,連我也無法跳下來做,所以一般的地主絕對不可能,實務上一定要重劃公司的協助,但角色是甚麼?沒有角色!權益義務?不知道!」因此何彥陞建議,政府應正視重劃公司的地位,透過公開、公正之機制納管,並給予更多的監督與要求。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教授張梅英也認為,重劃土地開發者有風險也有利潤,土地所有權人獎勵辦法卻不如都更法規,看不到有實施者的角色,希望制度能建構得更好,同時她也以都市計畫委員說明各種奇怪的現象,「我們定法規時,總想像不到有人這麼會鑽營,以前有地主重劃時,堅持不拆,日後再原地100%分配回來,或是市地重劃完馬上又申請都更容積獎勵」,她認為制度不夠完備下,須透過不斷修法來改善不合理的狀況。

逢甲大學榮譽副校長楊龍士表示,三十餘年的市地重劃,造就今日台中市的發展,在政府量能有限的情況下,自辦重劃業者扮演了正面的推動角色,希望藉由產官學界的討論,讓外界正視重劃辦法的問題。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日前舉辦「都市土地開發的工具與選擇」座談會。 張瑞文/攝影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日前舉辦「都市土地開發的工具與選擇」座談會。 張瑞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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