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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表示,被告吳國精涉嫌於民國108年間操縱禾昌公司股價,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使投資人受有損害乙案。
投保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11年7月1日前寄回投保中心,以便統一辦理,詳情請查詢投保中心網站(https://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712-88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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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受理條件為:於108年2月25日至108年3月22日止於市場上「買進」禾昌公司股票之投資人,且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禾昌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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