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603字
針對4月3日大地震,經濟部長王美花與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討論決定.將依先前協助地震受災企業模式,由經濟部向花東基金申請20億元保證專款,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全力協助企業取得銀行重建基金,以恢復正常營運。
王美花4日隨同行政院院長陳建仁花蓮到花蓮勘災外,也至花蓮關切台水公司修復花蓮縣民用水情況,以及關切花蓮產業受損及重建需求。
經濟部中企署表示,每家企業貸款額度依企業實際需要由承貸金融機構核給,貸放利率從優從低核給。受災企業凡持有花蓮縣政府或所轄鄉鎮市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產業園區管理局、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的輔導單位出具的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無論大、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均可申貸。
另,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週轉性融資保證成數一律9成,資本性融資一律10成,並免收保證手續費,可移送信保基金的保證額度區分三類:1.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申請登記的攤販及民宿經營等業者:短期或中期週轉融資最高新臺幣200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500萬元。2.中小企業:短期或中期週轉融資最高2,000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幣6,000萬元。3.大企業:短或中期週轉融資最高8,000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2億元。
貸款相關資訊核定後發布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www.sme.gov.tw_,企業也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洽詢,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