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70字
原住民族委員會近年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法制及措施,並在18日由宜蘭縣政府協辦為期兩日的地政業務教育研習會,以提升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的專業知能及行政效能。研習會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業務主管、承辦人員及土登人員約220人共同參與。
原民會主委夷將Icyang表示,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是國家面對轉型正義中的重要議題,其中,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在108年1月9日完成修法,取消他項權利登記滿5年才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限制規定,修法後到現在土地完成所有權面積約1萬8,803公頃,取得所有權族人超過3萬人,成果卓著。
此外,族人的土地是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前就已經使用了,但是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卻被登記為公有土地,讓族人自己的土地卻要支付租金給國家,對此,原民會在111年主動報請行政院核處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租金免收及退還事宜,獲行政院參採,並由財政部依原民會意見在112年10月25日完成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租金緩收、免收及退還規定之執行方式」,相關案件目前也陸續申請辦理中,預計申請案件超過5,000筆,退還給族人租金約達上億元。
夷將Icyang最後表示,盼將研習所學的專業職能,與當前原住民保留地重要政策資訊結合,未來原住民保留地的各項事務,仍需借重大家的力量共同努力完成。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