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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制變革論壇今登場 聚焦人工智慧治理趨勢

提要

生成式AI內容法律管不管 產學研專家點出關鍵

本文共3090字

經濟日報 賴俊明

你今天ChatGPT了嗎?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的討論持續升溫,人人善用多種AI工具,利用人工智慧生成內容(AIGC, AI Generated Content)於不同情境,即使是一般的使用者都能擁有文字、程式、圖像、影音的產製能力,將大幅提升職場人的工作效率與生產力。而採用AI技術雖可以增加人類的生產力,各式重組或重現的生成內容,更需避免遭有心人士不當使用,衍生法律與倫理的爭議。

鑑於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的快速發展,為讓各界瞭解人工智慧技術對當下法律的衝擊,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的指導下,今(29)日舉辦「2023科技法制變革論壇─AI生成時代所帶動的ChatGPT法制與產業新趨勢」,由國科會科技辦公室副執行秘書林明仁、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科法所所長蕭宏宜代表出席,並邀請6位專家學者共同與談,一起探討AI應用的適法性、透明性、安全性等問題。現場近180名對人工智慧技術與科技法律有興趣的業界人士參與,包含科技、金融、法律、通訊傳播各領域。

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蕭宏宜(右起)、工研院資通處副所長黃維中、工研院法務長兼創智智權...
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蕭宏宜(右起)、工研院資通處副所長黃維中、工研院法務長兼創智智權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王鵬瑜、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國科會科技辦公室副執行秘書楊佳玲、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台智雲副總經理黃世民、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洪志勳、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吳榮邦/攝影。

國科會科技辦公室副執行秘書楊佳玲致詞時指出,未來由人類智慧與人工智慧所構築的人機協作世界,雖然為我們帶來無限可能的想像空間,然而人工智慧的治理趨勢、風險管理、倫理道德與監理架構等面向,更是政府在推動科技發展政策時要考量的法律議題。國科會非常重視人工智慧法制議題,日後將持續擴大研究動能與掌握AI目前及未來的關鍵趨勢,希望藉由資策會科法所對科技政策的研析,促進相關政策的推動,帶動法律邁入生成式AI新時代。

資策會副執行長蕭博仁表示,自ChatGPT推出以來,大家體會到生成式人工智慧發展迅速,人人都渴望用生成式AI技術創造萬能工具。資策會為第三方協力機構,持續關注AI工具的應用,由科法所從科技政策的視角,觀察人工智慧政策進程,掌握國內外法規制定的動態,進而提供臺灣科技發展所需的資源與協助,打造可信任AI的數位環境。

工業技術研究院法務長/兼創智智權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王鵬瑜以「人工智慧的價值運用─ 接受它、理解它、善用它、加值它」為題,在開場引言指出,人工智慧運用須考量六大因素一、以人為本、風險評估,二、資訊安全、保密責任,三、可追溯性(Traceability)、可解釋性(Explainability),四、保護隱私、資料治理,五、誠信分享、公平應用,六、永續發展、促進公益,七、責任承擔(Accountability)、溝通機制。

工業技術研究院資訊與通訊研究所副所長/兼資訊工業策進會軟體技術研究院數據技術長黃維中在【主題一:AI 倫理與數據信任的平衡-AI生成內容的價值與願景】專題中表示,隨著AI越來越強大,對個人、企業、政府以及社會,都是一體兩面的雙面刃:一方面要善用AI,提升競爭力。包括自建模型,大國家、大企業才玩的起的軍備競賽。以及國際大型平臺:包含智慧財產、機敏資料、隱私保護議題,資料治理/資料去識別化、隱私強化技術等。

另方面,黃維中說,可信任AI是確保AI可以被善用的重要關鍵。在制度面設計上:需涵蓋法制(國家層級)、規範(企業層級)、習慣(個人層級)。在技術面:需注意AI評測相關技術、規範、以及環境。

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開場引言以「AI 生成時代的法遵趨勢」為題指出,工研院及資策會是法律人中最了解科技的單位之一,今日盛會將分析ChatGPT橫空出世後,法規該如何因應。

黃帥升舉例,人工智慧的威力,首當其衝就是法律人,因為法律的強項在於論述,具有一定格式,容易被人工智慧取得、掌握關鍵點,尤其是法律助理等工作更易被AI助理取代。不過,人工智慧也有值得謹慎之處,比如說背後演算法是不是有某些傾向,以及決策如何形成,還有個資、隱私權,甚至會不會引用錯誤資訊,產生根本不存在的文本?都值得各界進一步釐清。因此,未來如何更加完善人工智慧法遵,讓科技服務人類,這是全人類的挑戰,大家必須審慎以對。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所長顧振豪在【主題二:人與AI共生的數位調適】-人工智慧的治理趨勢中,針對AI基本原則的推展建議,政府應責定特定部會為主責單位。人工智慧為近代影響人類社會發展之重要科技,其應遵循之倫理原則及配套措施宜由我國中央科技主管機關為之。至於推動方式:以立基本法為方向;另搭配作用法及其他配套落實。基本法係規範特定領域之綱領性、原則性及政策性內容之專法,作為未來我國人工智慧發展方向之定調,雖不具實質拘束力,但仍有強力宣示作用,且各主管機關可以此為業務規劃依據。

顧振豪提到,在立法規劃方向上,可著重跨部會合作,人工智慧發展涉及各部會職權,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此外,也應參考國際趨勢,目前各國強調「可信任」的人工智慧,並以OECD與聯合國所提倫理原則為基本方向,此外,當務之急是透過國際合作,擬具共識與技術標準的形成,至於應用之風險防制,應回歸各法令主管機關,建立所管各目的事業之指引。

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蕭宏宜認為,因AIGC工具的廣泛應用,生成式AI以資料、算力、算法共同協作出內容,若使用者提出惡意指令、錯誤資訊或不實話術,由人輸入的內容將會觸發系統上的漏洞。AI模型的學習能力也可能讓生成內容產生隱私、侵權與歧視的風險。在政府未予以管控的狀況下,造成犯罪機會的增加。如何因應生成內容於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營業秘密、甚至虛假訊息防制等不同議題所產生的挑戰,成為國內外日益關切的議題,希望能夠藉此次的論壇、透過專家間的交流,協助大家掌握法規脈動。

台灣智慧雲端服務公司副總經理黃世民在【主題三:從AI建立數位信任-生成式AI導入產業的應用策略與發展潛力】中提到,生成式AI市場產值快速成長,包括生成文字、圖片、影像、程式碼、聲音等,全球市場預估USD118B,年複合成長率27%,其中,採用transformer架構佔42%營收,商業與金融服務成長率36%最快,媒體和與娛樂事業貢獻佔比34%。

黃世民分析,導入使用的公司中,有99%稱已成功節省了資金。48%的公司已省下了5萬美元以上,而11%的公司甚至省下10萬美元以上。程式碼是最最熱門的用法,有66%的企業使用。有58%的企業將其用於文案或內容創建、57%用於客服、52%用於創建會議或文檔摘要。他也介紹Formosa Foundation Model福爾摩沙大模型,並說明生成式AI在產品行銷、法律顧問業、金融投資理財等場景的應用。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洪志勳在【綜合座談:一個世界,兩套智慧─ChatGPT+成為關鍵趨勢】中表示,常遇到新創企業來事務所與律師討論創新模型,律師分析狀況可能會提甲說、乙說等,企業主往往會有無所適從的感受,因此,從法律的觀點,如何訂出可預期的法律,相當重要,也是國家應負的責任。

回歸AI,洪志勳說,弱AI需要使用者投入參數,但從著作權歸屬來看,AI的整個系統架構的database,可能都是從網路上所擷取,這些內容的所有權本來是歸屬於原創作者,是不是會觸犯相關的著作權法?觀察各國解方,其實已經有相當多的裁判、訴訟發生,像歐美是透過修法、判決判例的形式去放寬著作權法裡的合理使用範圍,日本、新加坡、英國也是透過修法的方式,未來,臺灣如果也透過修法,應該是比較好的方式。

整體而言,面對AI生成的時代,社會需為此趨勢發展預做準備。人類將邁向一個世界存有人類智慧和人工智慧兩套系統,實現人機協作雙贏的前景。在各界經歷數位調適的過程中,勢必面對調整與其相對應的管理規範或手段,以符合科技發展實際情狀,同時兼顧國際接軌,企盼能夠成為產業發展關鍵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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