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089字
法律如果今天公布,後天才會生效。這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為什麼要先公布才生效?因為要讓人民有機會了解法律的內容,能夠知法守法。
但是如果人民不能從法條的文字,知道法律的內容,這種「先公布後生效」的規定,就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公司財報不實,董事賠償責任的條文,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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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今天公布,後天才會生效。這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為什麼要先公布才生效?因為要讓人民有機會了解法律的內容,能夠知法守法。
但是如果人民不能從法條的文字,知道法律的內容,這種「先公布後生效」的規定,就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公司財報不實,董事賠償責任的條文,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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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行政院副院長、大法官、司法院長,精通證交法、銀行法和公司法,在台灣法界輩份很高。他講法律深入淺出,在其筆下,「法條」化成一篇篇的故事、一個個實例,不再是無溫度又艱澀的東西。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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